宿舍網路

組織章程

總則
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私立清雲科技大學住宿生聯誼會。
第二條 本會以砥礪住宿同學之共同生活,維持共同秩序,謀取共同福利,提高自治和服務精神為宗旨 。

第二章 會員
第一條 凡寄宿本校宿舍之同學,均為本會當然會員。
第二條 會員之權利如下:
    (一)、有選舉、罷免、創制、複決之權利。
    (二)、有參加本會所舉辦個項活動之權利。
    (三)、對本會有提供意見之權利。
    (四)、其他應想之權利。
第三條 會員之義務如下:
    (一) 對於本會章程級決議案有遵守履行之義務。
    (二) 對本會會務與活動有負責推行之義務。
    (三) 有繳納社費之義務。
    (四) 其他應盡之義務。

第三章 組織與職權
第一條 本會設立正副會長各一人,下設總務、衛生、康樂、勤務、樓長等組,各寢室設室長,其執掌如下:
(一) 會長: 人選由幹部會議提名,經室長大會選舉產生,任期一年其責:
   1.會長對外代表本會。
   2.對內執行本列事項
      (1)召開幹部會議及室長大會
      (2)負責遴選各組組長,並督考其工作。
      (3)配合宿舍輔導人員,處理宿舍內自治活動。
      (4)出席吾愛吾校座談會,反應同學意見並轉達學校議決有關事項。
      (5)督導策劃宿舍秩序、內務整潔、休閒活動等競賽之實施。
      (6)負責個寢室床位分配及外宿請假之申請登記。
      (7)會同突檢並處理違禁品。
      (8)負責推行學校規定之事項。(室長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二次,幹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)
(二) 副會長: 由會長任命之,任期一年,平時協助會長執行各項工作,如會長因故不能執行任務時代理之。
(三) 總務長: 辦理財務、事務、聯絡、會議記錄、獎懲名單、整理檔案資料。
(四) 衛生組: 負責宿舍內外整潔之督導、檢查及成績之計算。
(五) 康樂組: 籌辦交誼、體育、育樂活動及交誼聽、公佈欄之佈置及活動海報之設計張貼、肝膽相照製作。
(六) 勤務組: 負責住宿生同學之信件發送、辦理飲水、福利、勤務分配,並配合宿舍輔導人員查點人等事項。 (七) 樓長組:
   1.負責該樓日常安全、秩序、整潔之維持。
   2.物之交接點收,保管。
   3.申請檢定
   4.組執行整潔環境及檢查。
   5.電器用品之查禁及突發事件之反應處理。
   6.膳秩序之維持。
   7.勤務組查點人數及門禁燈火管制。
(八) 室長組: 由各寢室互推一人任之,任期一學年,其工作項目。
   1.安全、秩序、整潔之維持,指派同學輪值清潔。
   2.工物之交接點受、保管。
   3.使用電器用品及突發事件之反映。
   4.維修申請。
   5.室長會議,反映同學意見,轉達聯誼會各項規定。

第四章 會議
第一條 幹部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招開臨時會議。
第二條 室長會議每學期召開兩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
第五章 經費
第一條 本會今費來源如下:
(一) 學校活動補助經費。
(二) 會員繳之年費(其數額由室長大會決定之)。

第六章 附則
第一條 本章程經校長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。